第461章 元芳你怎么看?_狂徒张三:那个敲锤的,你完了
新笔趣阁 > 狂徒张三:那个敲锤的,你完了 > 第461章 元芳你怎么看?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461章 元芳你怎么看?

  林河轻笑一声,“首先跟大家说明一下,使用假币去行贿,这一点并不会构成大家所常见的使用假币罪,而是会构成行贿罪。”

  “我们国家,行贿受贿的立案标准是叁万元。”

  “因此,可以确定张三的领导触犯了受贿罪。”

  “理由,则是领导当时的主观意识,他认为张三送来的是真钱,欣然接受了,并答应会为张三办事,这就是典型的受贿。”

  “至于说收到假钱使自己产生经济上的损失,这就是领导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,并不能影响法官对其定罪。”

  “要知道,我们国家对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和处罚措施,都是非常严厉的。”

  “举个例子来说,某领导收到一张一百万的银行卡,被发现时,就算他一分没花,那么在档案里,也依旧会写上受贿金额一百万。”

  “不知道我这样讲,大家都懂了吗?”

  听到林河的提问,直播间的网友纷纷刷屏

  “哦,原来如此,又涨姿势了。”

  “跟着主播学法,真是太快乐了,这里简直就是知识的海洋,我太喜欢这个直播间了。”

  “主播,既然领导成立受贿罪,那么张三也一定要成立行贿罪吧。”

  “这属于想象竞合犯,不然的话,领导成立受贿罪,那这钱是哪来的?”

  直播间的网友,敏锐的发现了这个问题。

  林河灌了一口农夫三拳,笑道,“这个可不一定哦。”

  “在故事中我说过,张三是拿三万块假币去给领导送礼的。”

  “如果是真币的话,法官定他一个行贿罪这是没得说的。”

  “但问题是,张三拿的是假币,在这起交易中,三万块的假币的价值能比得上三万块真币吗?”

  “不能吧,法律规定,使用假币去行贿,一律按照情节轻微去定义。”

  “别说张三是拿三万块去行贿了,就是拿一百万,一千万去行贿,到

  了法庭上,法官也依旧会认为他的犯罪行为,属于情节轻微性质。”

  “要知道,无论是行贿罪,受贿罪,的立案标准都在三万元以上。”

  “张三拿叁万元去行贿,刚好处在及格线上,但他拿去送礼的是假币,法官认定他的犯罪情节轻微。”

  “一般是不会对张三进行定罪处罚的。”

  “所以,张三的行为,并不构成犯罪,但是有没有违法,这倒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。”

  “我的话讲完了,听懂的掌声!”

  本来,最后一句话林河只是顺嘴说说的,但是没想到,公屏上无数人都十分配合的发出了鼓掌的表情。

  “主播这个故事太赞了,三哥终于逃脱了法律的制裁。”

  “不得不说,这个节目十分攒劲,是我想要的。”

  “真是太感谢主播了,刚好我们部门最近选拔主管,我也试试主播教我的方法,兄弟们,等我的好消息昂!”

  “楼上的哥们,慎重啊,张三是张三,你是你,三哥无罪,但你不一定是无罪的,千万不要走在犯罪的边缘。”“大师,我悟了,刚好最近看我领导不顺眼,我这就按照主播的方法,弄点假币给他送去,争取把他送进去。”

  这……

  林河一脑门的黑线,兄弟,你可别害我啊。

  到时候你被抓了,再把今天的情况一说,那我岂不是一个教唆他人犯罪的罪名跑不了了。

  “哈哈,你们别闹,看主播那惊恐的小眼神,还真怕你们把他送进去。”

  “哥们,别开玩笑,主播是谁啊,狂徒张三呐,他会怕这个?这事要真的闹到法庭上,估计法官全部都要临场拉肚子。”

  “哈哈,有画面了!”

  “主播牛皮,礼物奉上!”

  接下来,又是一大波礼物飘屏。

  林河看着手机屏幕上的礼物特效,心中寻思着下一个故事该怎么讲好呢。

  唉……有了。

  足足过了

  五分钟,等屏幕上的留言和礼物速度有所减缓,林河这才开口道

  “ok,非常感谢直播间网友的支持,咱们继续下一个故事。”

  “这个故事就比较有意思啦,大家先听故事,再看如何定罪。”

  “请听题,李四将摩托车停在张三的楼下,粗心大意之下,摩托车钥匙也没有拔出来。”

  “然后呢,李四就去上楼睡觉,结果夜晚睡觉的时候,不知怎的,就猝死了。”

  “张三呢,跟李四是好友,参加完李四的葬礼后,偶然发现李四这辆摩托车竟然没拔钥匙。”

  “心生贪念之下,就将李四的摩托车给开去二手交易市场给卖了,卖了五千块钱。”

  “请问大家,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,如果构成犯罪的话,他触犯的是刑法中的哪一条罪名?”

  话音刚落,直播间就有网友回答了林河的问题。

  “肯定是犯罪的啦,这个问题还用问吗?”

  “摩托车是李四的,张三开去卖了,他的行为妥妥的是盗窃,且获得赃款五千元,已经达成了盗窃罪的量刑基础,法官可依法对其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”

  “等等,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。”

  “明眼人一眼都能看出来的罪名,主播又何必当着直播间百万网友的面讲出来,而且主播刚才还特意提了,这个故事比较有意思,如果是盗窃罪的话那就没意思了。”

  “对,元芳你怎么看?”

  “大人,我觉得此事必有蹊跷!”

  “毫无疑问,张三的行为的确是在犯罪,但我看主播一脸奸诈的样子,这个罪名应该并不是盗窃罪,大家别被这个老6误导了。”

  看到众多网友在一本正经的讨论问题,林河也是一脸笑意,这帮网友,还真是越来越机灵了,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。

  林河笑道,“首先跟大家说明一下,张三的行为,并不构成盗窃罪。”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bq99.cc。新笔趣阁手机版:https://m.bq99.cc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